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落實責任,推進目標管理,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依照國家和各級地方安全生產規定,結合本廠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事故調查小組
根據事故的等級和發生的屬地,廠除接受政府部門倒查外,建立以廠長為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事故調查組,明確事故調查和責任倒查的責任人和成員。
二、事故責任倒查的主要內容
1、事故發生的經過、人員傷亡情況和直接財產損失;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部門及相關人員、詳細經過、傷亡數、直接經濟損失估算、事故發生后采取的處置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等內容。
2、事故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包括事故現場的勘察和取證,相關人員的調查取證、相關檢驗鑒定報告、事故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的論斷,事故當事人的聘用、培訓、考核、上崗以及安全管理等情況等內容。
3、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安全管理規定,對事故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責任認定:主要包括認定的依據、直接責任人、間接責任人、領導責任人的確定,責任主次關系劃分等內容。
(1) 直接責任人是指由于當事人與事故及其損失有直接因果關系,對事故發生以及導致一系列后果起決定性作用的人;
(2) 領導責任人是指當事人的行為雖然沒有直接導致事故的發生,但由于領導監管、教育不力而導致的事故所應承擔的責任;
(3)、間接責任人是指當事人與事故的發生具有間接的關系,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4、根據責任認定情況,提出處罰措施和事故預防建議,形成事故調查報告。
5、廠長對調查報告進行審核、批準,落實處罰措施和事故預防、整改措施。
6、通報事故情況,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三、事故責任
廠各級人員實行“一崗雙責”。按照“狠抓基礎、源頭管理、確定職責、責任到人”的要求實行管理人員分別按所規定的職責,明確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范圍,從而達到“誰主管、誰負責”的目的。廠長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負有安全生產的全面責任;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廠長協助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組織實施和綜合管理及監督的責任;其他負責人對各自職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各部室、各崗位人員在職責范圍內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職責。
四、建立接受群眾監督管理體系。
任何人都要維護安全生產,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規定的義務,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規定的行為,有權檢舉和控告。
五、督促檢查。安全領導小組組織檢查安全生產制度的落實情況,發現有違反規定的,以及限期整改未落實的,將通報批評并責令立即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處分。
六、發生重、特大事故時,相關部門領導立即到現場組織搶救,了解事故的發生情況,查找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過”,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上報。
七、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文件精神,做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宣傳和教育工作。
八、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對其安全生產情況要認真檢查落實,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九、有關部門負責人和責任人在接到隱患通知后,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確保事故隱患及時排除,并將整改結果上報。
十、對不按有關文件規定和廠一系列安全管理辦法真人貫徹執行落實安全生產工作,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進行追究。
十一、對失職、瀆職、玩忽職守、不履行職責的進行追究。
十二、事故倒查責任追究責任部室和責任人的處理
1、凡發生一般事故(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傷,或者 1000 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的,對負有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作 1000 元扣款處理,對第二責任人作 800 元扣款處理,對第三責任人作 500 元扣款處理,對直接責任人作 1000 元違約金處理,并均取消當年度評先進資格。
2、凡發生較大事故以上的,對負有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作 2000 元扣款處理,對第二責任人作 1800 元扣款處理,對第三責任人作 1600 元扣款處理,對直接責任人作 2000 元違約處理,并均取消當年度評先進資格。
3、其他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同時,對發生較大以上責任事故的安全生產第一、二、三責任人以及其他有關責任人,根據情節分別給予警告、降級、撤職等行政處理。
4、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由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十三、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