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技術部是協助總工程師、生產經理承擔分管工作的安全職責,具體責任制如下:
1、協助總工程師建立健全技術管理、技術監督系統,健全規章制度,落實各級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2、協助總工程師組織編制年度預防重大事故的技術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做到項目、時間、措施、費用落實,并每半年檢查一次實施進展情況,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報告完成情況。
3、組織修編有關全公司的生產技術規程和技術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4、參加公司定期召開的生產調度會和每季一次的安全情況分析會,及時掌握安全生產情況,經常聽取安監部門的工作匯報,指導基層組織力量研究設備重大隱患的治理工作。
5、加強安全科研工作,積極推廣安全科研成果,以科技進步促進安全生產。參加安全技術研討會,解決安全技術上的突出問題。
6、按照《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和《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的規定,參加或主持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對性質嚴重或典型的事故,應及時掌握情況,采取對策。
7、參加或組織安全大檢查活動。每年要定期深入基層企業,了解安全生產及技術管理情況或進行安全檢查,幫助基層企業解決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難題。
8、負責組織協調有關安全的教育培訓、競賽評比、經驗交流、表彰獎勵等活動。學習、采用先進的安全管理方法,支持采用先進的安全設施和安全防護用品。根據安全工作需要,制訂安全培訓計劃,開展安全技術比賽活動,并把安全知識教育列入所屬專業技術學校、職工培訓中心(學校)的教學計劃,努力提高職工隊伍的技術業務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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