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了加強對公司員工環境保護知識的培訓和教育, 提高全體員工對環保工作的認識,使全體員工自覺愛護環境, 掌握環保設備的控制參數和操作規程, 提高環保設備運轉率,保障環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2.1 本規定適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環境保護培訓教育管理。
2.2 環境保護教育培訓管理是指公司內部組織培訓和外部委派專業培訓。
3、職責
3.1 企業管理部制定對員工的環境保護教育培訓工作計劃。
3.2 技術動力部負責環境保護教育培訓工作的實施。
3.3 環境保護教育培訓的形式主要有:公司內部的環保教育培訓、委派特殊環保教育培訓。
4、一般規定
4.1 凡新來公司工作的員工應進行環保教育培訓,包括對基本的環保知識、公司環保方面的有關制度等內容的培訓;
4.2 公司日常的環保教育培訓:對在職全體員工每年進行一次環保教育培訓。
4.3 由企業管理部每年委派主管環保工作的人員進行外部專業培訓二次, 考取相應的資格等級證書。
4.4 兼職環保管理人員也應自學環保知識,熟知國家有關環保的各項法規、政策、方案,運用到日常的工作中。
4.5 加強員工的環保知識和法制觀念,使環保工作深入到日常工作中,也使環保成為員工的自覺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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