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內環保設施的管理。
2.職責
2.1安全環保部負責公司環境保護設施的監督管理
2.2 設施所在車間負責設施的日常運行、維護和管理。
2.3 維護車間負責環保設施監測儀表的日常運行、維護和管理
3.環保設施定義:
3.1 凡為治理污染、保護環境所設立的設備、裝置及工程設施,均屬環保設施。
3.2 生產上所需而又為環保服務的設施,主要為環保服務的則屬環保設施。
3.3 為保護環境所采取的“三廢”資源綜合利用設施屬于環保設施。
3.4 用于環境保護監測的裝置及儀表等屬于環保設施。
4.環境保護設施
4.1 主要環保設施
TDI公司主要環保設施包括:水汽鍋爐脫硫裝置、水膜除塵裝置、造氣爐旋板除塵器、光氣堿破壞處理系統、氫化尾氣處理系統、廢水處理系統。
4.2 環境保護監測裝置、儀表
環境保護監測裝置、儀表有總排污口COD、氨氮、PH值、廢水流量計在線監測裝置;鍋爐煙氣SO2、氮氧化物、煙塵在線監測裝置。
5.環保設施日常管理
5.1 主要環保設施日常管理
5.1.1 主要環境保護設施所在單位不得隨意停用、改造、搬遷環保設施。主要環境保護設施需要停用(或改造、搬遷)時,應向安全環保部報告,由安全環保部上報主管副總批準方可實施。
5.1.2 主要環保設施新建、改造時,應向安全環保部報告,安全環保部上報主管副總批準,由安全環保部報上級環保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5.1.3 主要環保設施由環保設施所在單位負責環保設施的正常、穩定與主體裝置
同步運行;所在單位負責環保設施日常維護及維修,保證設施完好率、運轉率及處理效果達到規定的要求。
5.1.4 主要環保設施所在單位要有完整的環境保護設施操作規程和完善的運行操作記錄。
5.1.5 質檢中心根據《環境監測管理》對環保設施處理效果進行監測。
5.1.6 主要環保設施所在單位對環保設施存在的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不得拖延,因不處理或處理不及時造成排放超標或污染,要與公司考核掛鉤。
5.2 環境保護監測裝置、儀表日常管理
5.2.1安全環保部負責委托第三方有運營資質單位對鍋爐煙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在線監測裝置的日常管理及維護,并進行監督管理。
5.2.2安全環保部負責委托第三方有運營資質單位對廢水COD、氨氮在線監測裝置的日常管理及維護,并進行監督管理。
5.2.3環保監測儀器所在車間負責在線監測儀器日常巡檢,如出現異常,通知安全環保部進行處置。
5.2.4安全環保部負責在線監測儀正常運行。如狀態發生改變,安全環保部應及時上報上級環保部門。
6.環保設施檢修
6.1 環境保護設施檢修環保設施所在單位要向安全環保部報告,并由安全環保部報上級環保部門備案。
6.2 環境保護設施檢修時,應做到按時檢修,保證質量;檢修期間嚴格控制污染物和清洗液等的排放,堅持不隨便倒、放、灑,做到無污染檢修;
6.3檢修期間需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時,須向安全環保部報告并采取措施,對隱瞞不報,造成污染及損失者要追究當事人和車間責任。
7.記錄
《廢氣污染源監測報表》
《污水處理場監測報表》
《廠區廢水排放監測周報》
《總排口廢水監測報表》
8.支持性文件
《三廢排放管理》
《環保監測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