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規范活性炭公司員工不安全行為,防止和減少因行為不規范而導致各類事故,引導和教育員工形成良好的安全習慣,確保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和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則。
??????? 2? 范圍
??????? 本制度規定了全廠所有人員不安全行為管理的控制方法和內容。
??????? 本制度適用于生產作業和日常工作中出現不安全行為的人員。
??????? 3? 職責
??????? 3.1? 安環辦負責監督和指導人員不安全行為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
??????? 3.2? 全廠所屬部門、車間、班組廣大干部員工,均有責任和義務,互相協作、共同查處、及時制止不安全行為。
??????? 3.3? 各部門要持續開展反對生產管理中容易出現的重生產、重效益、忽視安全的不良傾向,有針對性的進行安全意識教育,真正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遵章守紀的帶頭人。
??????? 3.4? 各車間廣泛開展自查自糾活動,有針對性的利用班組安全活動開展安全知識問答、技術練兵、事故案例討論等教育活動,對不安全行為乃至成為習慣的主觀因素進行認真分析,制定糾正措施,認真加以糾正。
??????? 3.5? 各部門廣泛宣傳遵章守紀的重要性和違章違紀的危害性,促使員工養成自我約束、自我防范、規范操作、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良好習慣。
??????? 3.6? 黨政、工會、團委在開展“安康杯”、“安全活動月”等活動中,把反“三違”作為主題和主要內容,組織開展活動。
??????? 3.7? 工會落實“以人為本”的管理思想,及時掌握員工的思想動態,關心員工的生活,積極改善員工的工作環境,幫助員工解決工作和生活中的實際困難,解除員工的后顧之憂,避免冒險違章。
??????? 4? 控制要求
??????? 4.1? 定義
??????? 本辦法所稱安全行為是指按章操作、遵守勞動紀律,上標準崗、干標準活的行為。不安全行為是指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犯勞動紀律。
??????? 違章指揮:主要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者違反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條例、規程、制度和有關規定指揮生產的行為。違章指揮具體包括:不遵守安全生產規程、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或擅自變更安全工藝和操作程序,指揮者未經培訓上崗,使用未經安全培訓的勞動者或無專門資質認證的人員;指揮工人在安全防護設施或設備有缺陷、隱患未解決的條件下冒險作業;發現違章不制止等。
??????? 違章作業:主要是指現場操作工人違反勞動生產崗位的安全規章和制度,如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工人安全守則、安全用電規程、交接班制度等以及安全生產通知、決定等作業行為。違章作業具體包括:不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制度,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和不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擅自動用機械、電氣設備或拆改挪用設施、設備;隨意爬腳手架和高空支架等。
??????? 違反勞動紀律:主要是指工人違反生產經營單位的勞動規則和勞動秩序,即違反單位為形成和維持生產經營秩序、保證勞動合同的得以履行,以及與勞動、工作緊密相關的其他過程中必須共同遵守的規則。違反勞動紀律具體包括:不履行勞動合同及違約承擔的責任,不遵守考勤與休假紀律、生產與工作紀律、獎懲制度、其他紀律等。
??????? 4.2 不安全行為性質界定原則
??????? 根據不安全行為情節以及產生或可能產生后果的輕重程度,將其分為A、B、C三類。
??????? 4.2.1? A類是特別嚴重不安全行為,即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對安全生產造成很大影響,很可能直接或間接引發嚴重后果的行為或現象。
??????? 4.2.2? B類是嚴重不安全行為,即性質比較惡劣,情節較為嚴重,對安全生產造成較大影響,可能直接或間接引發嚴重后果的行為或現象。
??????? 4.2.3? C類是一般不安全行為,即情節輕微,對安全生產造成一定影響,有可能直接或間接引發危害后果的行為或現象。
??????? 4.3 不安全行為認定標準
??????? 4.3.1特別嚴重不安全行為(A類)
??????? (1)現場存在重大隱患,不落實整改而繼續組織生產的責任人及重大隱患未整改而繼續進行作業的操作者。
??????? (2)工作現場出現險情,未將人員撤到安全地點,繼續組織作業的管理者。
??????? (3)破壞廠內安全設備設施;私掐信號、電纜,盜竊安全設備儀器、部件的人員。
??????? (4)當電氣設備出現故障后,強行送電者。
??????? (5)在易燃、易爆物品場所吸煙、動用明火、未經審批進行焊接、氣割工作的人員。
??????? (6)酒后進入工作場所作業或班中喝酒的人員。
??????? (7)工作期間睡崗、脫崗、空崗的人員。
??????? (8)在工作場所打架斗毆的人員。
??????? (9)其它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 4.3.2嚴重不安全行為(B類)
??????? (1)特種作業人員未在有資質機構專門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而作業的人員和安排者。
??????? (2)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的人員。
??????? (3)擅自拆除安全設施或施工后沒有及時恢復的。
??????? (4)焊接和切割受力構件或容器內有壓力而無特殊措施的操作者和組織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