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本企業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組織職工認真執行國家、集團公司和企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標準和規章制度,堅持生產與安全“五同時”。
3、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及時制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的行為。
4、在生產過程中發現不安全因素、險情及事故時,應果斷正確處理,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并通知有關職能部門,防止事態擴大。
5、貫徹執行工藝操作紀律和操作規程,杜絕或減少非計劃停工和跑、冒、串事故,實現安、穩、長、滿、優生產。
6、負責組織安全檢查。
7、負責落實大檢修及臨時搶修施工時的安全措施,制訂安全施工方案,安排監護人員。
8、負責員工生產技術培訓和考核,檢查新入廠員工安全教育工作。
9、負責對直接作業環節作業許可證的申請或審批,組織落實好各項安全防范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