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國家和企業關于設備檢修、維護保養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規定、標準及制度;負責組織制訂和修訂本企業各類設備的維護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2、負責本企業設備的安全管理和安全運行,使其符合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的要求。
3、負責組織編制本企業設備改造方案和設備檢修計劃,應有相應的職業安全衛生措施內容,并負責落實安全措施。
4、組織本企業設備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應及時整改,并負責組織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事故隱患整改項目按計劃實施。
5、負責對本企業職工進行設備維護、保養、使用等安全知識的培訓考核。
6、負責落實本企業安技裝備和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7、按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負責對直接作業環節作業許可證的申請或審批,組織落實好各項安全防范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