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 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新入廠職工的廠級安全教育;歸口管理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辦好安全教育室;
3. 組織制定、修訂本公司職業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制定職工勞動防護用品標準,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 負責組織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演練工作,負責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搶險工作;
5. 組織安全大檢查,執行事故隱患整改制度,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定防范措施,檢查監督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
6. 負責新建、擴建、改建及大修、技術改造措施的“三同時”監督,使其符合安全衛生技術要求;
7. 會同設備科對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安全工作實施監督,參加安全裝置的檢驗監督,建立好相關臺帳;
8. 負責動火審批及其管理工作;
9. 深入現場監督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監督并協助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作業,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10. 綜合分析研究安全生產中的突出問題,及時向領導或有關部門提出改進意見;
11. 負責分管范圍內的事故報告、匯總、統計上報工作,主管人身傷亡、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按照規定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鑒定工作;
12. 負責對勞動防護用品、保健用品及防暑降溫飲品的計劃采購、管理、發放和使用實施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公司職業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工作,加強對工業衛生的檢測及職業病的防治工作;
13. 負責對公司各部門安全工作進行考核評比,對在安全生產中有貢獻者,提出獎勵意見,會同綜合辦等部門認真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開展安全技術研究,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現代化管理方法;
14. 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車間搞好安全技術裝備的維護保養管理工作;
15. 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管理網絡,加強安全基礎建設,定期召開安全專業人員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