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加強本單位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建立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特制定管理、暫行辦法。
2、使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
3、引用法規及相關文件
《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
4、術語
安全生產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5、實施程序
5.1 安全生產費用管理按照“企業提取、安委監管、確保需要、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
5.2 安全管理機構根據安全生產費用的規定適用范圍、安全生產情況、相關部門安全投入計劃及年度安全生產費用提取預算額。
5.3 財務部按規定及計劃提取安全生產資金,納入年度財務預決算,實行專款專用。
5.4 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應由項目部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填寫安全生產費用月度審批表,安全管理機構審核,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執行。
5.5 安全生產費用的計提標準為工程造價,土建部分2%的標準提取使用、安裝部分1.5%標準提取使用。
5.6 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范圍:
1)現場作業人員勞動保護用品(安全帶、安全帽、安全網、安全鞋、工作服等);
2)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的檢測檢驗支出;
3)臨時用電工程設施;
4)消防設施、器材的購買、維修、更換;
5)應急救援器材、設備、藥品、急救箱等;
6)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 演練支出;
7)安全生產檢查及評價費用支出;
8)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9)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所需設施、材料、機械、人工等費用支出;
10)安全技術措施費用;
11)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12)安全監控設施;
13)職業健康體檢所發生的費用;
14)文明三區、標準化建設所需費用;
15)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5.7 應將安全生產費用優先用于滿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企業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支出。
本制度由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