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時傳達、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和指示。
(2)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發現返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者,應及時制止,并立即向領導匯報,同時通知安全技術管理部門共同處理一。
(3)生產中出現不安全因素、險情和事故時、要果斷正確處理,防止事態擴大,并通知有關主管部門共同處理。
(4)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及時在調度會上給予表揚或批評。
(5)參加生產事故和其他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1)及時傳達、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和指示。
(2)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發現返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者,應及時制止,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