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監察是根據國家法規對職業安全衛生工作進行監察,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公正性和權威性。職業安全衛生監察部門對企業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和執行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情況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對不遵守國家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標準的企業,要下達監察通知書,做出限期整改和停產整頓的決定,必要時,可提請當地人民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關閉企業。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職業安全衛生監察機構,設置專職監察員。監察員要經常深入企業查隱患,查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標準的落實情況,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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