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實施上級和本單位的有關消防規定、規范、規章制度和辦法。
二、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情況,整理有關消防安全信息,為領導決策提供資料,當好參謀。
三、監督火險隱患的整改,制止違章操作。
四、編制消防工作計劃,制(修)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負責消防日常工作。
五、組織單位人員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六、負責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工作。
七、參加火災調查處理工作。
八、對在消防工作中成績突出者和事故責任者以及違反者,提出獎、懲建議。
九、經常與當地公安消防機構保持聯系,互通情報做好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