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照消防法和61號令的有關規定,對部門各單位進行消防監督檢查。
二、定期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三、制定消防規劃,檢查和監督各單位消防制度及隱患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
四、協助本單位建設項目和施工中有關消防規范執行的情況,參加竣工驗收。
五、對單位的保衛人員、義務消防隊員及重點工種進行消防培訓。
六、發生火災后,要組織人員進行撲救,查明火因及時處理。
七、對在消防工作中成績突出的職工干部進行表彰和獎勵。
八、按照考核細則,對各單位進行考核驗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