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對已發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實施救助,統一指揮,及時救助傷亡人員,防止事故繼續擴大,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制的規定》及自治區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整頓的緊急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 學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寧夏醫學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
指揮長:學院院長
副指揮長:學院主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長
成 員:各系、部、處負責人
職責:
1、負責事故搶救工作的指揮和領導 ;
2、負責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組織實施;
3、負責向上級匯報事故有關情況;
4、指揮部積極配合銀川市政府救援隊伍進行災害事故的救助工作。
(二)、設立指揮部辦公室:
主任:學院辦公室主任
副主任:保衛處處長、學生處長、醫務室主任
成員:黨辦、紀委、保衛處、總務處、醫務室、工會、學生處、院辦、監察室
職責:
1、配合市政府救援隊伍進行災害救助工作;
2、承辦指揮部制定的事項;
3、下達指揮部的決定命令;
4、協調事故救助各方面的工作;
5、負責事故傷亡人員及家屬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6、收集安全事故各方面原始資料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