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風瓦斯方面
1、工作面附近所有風門都必須實現聯鎖,并確保靈敏可靠,
正常使用。使用單位必須使用好與3下409工作面通風系統相關的其它風門。
2、確保工作面通風系統的合理穩定。工作面供風量不得低于324m3/min。風流不穩、風量不足,不得進行安裝工作。
3、測風員除每10天進行1次全面測風外,還必須根據實際需要對工作面隨時進行測風,每次測風結果應記錄并寫在測風地點的記錄牌上。測風地點設在距工作面上下端頭大于20m并符合測風站要求的地點。
4、及時檢查可能瓦斯涌出的地點,消滅瓦斯積聚,并做到無瓦斯超限作業。瓦斯檢查人員必須執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和請示報告制度,每班檢查2次,間隔時間3~5h;本班未進行工作時,每班可檢查1次。檢查地點為工作面風流和回風流,并取其最大值。要認真填寫瓦斯檢查班報和現場牌板,并通知現場工作人員,每次檢查瓦斯必須由現場工作班組長在檢查記錄手冊上簽字,瓦斯超限時責令現場人員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點。
5、工作面進風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不得超過0.5%;氧氣濃度不低于20%。工作面風流、進、回風流中的一切有毒有害氣體都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100條規定。工作面空氣溫度不得超過26℃,機電設備硐室空氣溫度不得超過30℃;當空氣溫度超過時,必須縮短超溫地點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并給予高溫保健待遇。當工作面的空氣溫度超過30℃、機電設備硐室空氣溫度超過34℃時,必須停止作業。
6、工作面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時必須停止一切工作。
7、工作面及其他作業地點、電動機或其開關安設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工、斷電、撤人、處理。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內體積大于0.5 m3的空間內局部積聚瓦斯濃度達到2%時,附近20m內,必須停工、撤人、斷電、處理。對因瓦斯濃度超過規定被切斷電源的電氣設備,必須在瓦斯濃度降到1%以下時,方可通電開動。工作面風流中的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工、撤人,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報公司總工程師批準,進行處理。嚴禁在瓦斯超限的區域內作業。
8、工作面回風巷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都必須停工、撤人,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9、安裝期間要加強支護,并避免磨擦、撞擊架棚或單體支柱,防止片幫冒頂堵塞巷道。
10、安裝單位必須加強兩端頭的管理。兩端頭必須保持暢通。
11、安裝單位要搞好機械設備的安裝、運輸管理及施工安全,防止磨擦產生高溫或火花。
12、工作面的進、回風巷道內堆放物不得超過巷道斷面的2/3。
13、3下409工作面附近的風門前后5m范圍內要支護完好,無片幫冒頂,無積水、淤泥、礦車、設備、雜物等。
14、安裝單位的區長、技術員、班組長、流動電鉗工下井時必須領用瓦斯便攜儀。使用3下409軌順、運順的絞車時,必須先檢查絞車及其開關附近地點的瓦斯濃度,只有證實瓦斯濃度在1%以下時,方可開動絞車。
15、3下409備用工作面原則上不準放炮,確需放炮時必須編制專門的措施經過正常程序審批。
16、機電科和安裝單位正常 對3下409面的電器設備進行檢查,嚴禁各類電器設備失爆。尤其要做好工作面范圍內的電纜防漏電管理,防止失爆或存在失爆隱患。
17、機電科要嚴按照付煤字[2000]第118號文“礦燈領用管理規定”管理礦燈,堅決杜絕礦燈失爆。
18、公司調度室必須確保采煤面所有電話正常通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