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原則
1、在沒有個體防護的情況下,任何人都不應暴露在能夠或可能危害健康的空氣環境中;
2、應根據地國家的有關職業衛生標準(如空氣中粉塵衛生標準,空氣中有毒物質衛生標準)對作業中的空氣環境進行評價,識別有賽跑環境性質,判定危害程度。
應首先考慮采取工程措施控制有害環境的可能性性;若工程式措施因各種原因無法實施,或無法完全消除有害環境,以及在工程式措施未生效是,應根據作業環境,作業狀況和作業人員選擇適合的防護裝備。選擇呼吸產品成本時也就參照使用說明書的技術規定,符合其適用條件;
需要使用呼吸防護裝備預防有危害,用人單位預算應建議并實施規范的呼吸保護計劃。
二,根據有害環境選擇
1、識別有害環境性質
應了解以下情況:
(1)是否能別有害環境,如是有害環境,應進一步了解;
(2)是否可能缺氧(低于18%)及氧氣濃度值。
(3)是否存在空氣污染物,如是粉塵或有害氣體或蒸氣時,應了解污染物濃度是多少;
(4)空氣污染物豐在形態,是顆粒物體、氣體蒸氣、還是混合物,并進一步了以下情況:若是氣體或蒸氣,應了解是否具有明顯氣味或刺激性等獲救性,是不有職業衛生標準,是否有能立即威脅生命和健康的濃度,是否還可經皮膚吸收,對皮膚致敏和腐蝕、刺激皮膚及眼睛等。
2、判定危害程度
按照以下方法判定:
(1)如果有害環境性質未知,應作為立即威脅生命和健康的濃度環境;
(2)如果缺氧,或無法確定是否缺氧,應作為立即威脅生命和健康的濃度環境;
(3)如果空氣污染物濃度未知,達到或超過立即威脅生命和健康的濃度,只要是其中之一,都應作為立即威脅生命和健康的濃度環境。
3、根據危害程度選擇
(1)立即威脅生命和健康的濃度環境,應選擇以下防護裝備:
配全面罩的正壓攜氣式呼吸器;
配備適合的輔肋逃生型呼吸器,例如,在有害環境性質未知、是否缺氧未知及缺氧下,應選擇攜氣式逃生呼吸器,不能使用過濾式逃生呼吸器;在不缺氧,但空氣污染濃度超過立即威脅生命和健康的濃度值的環境下,可以選擇攜氣式/也可以選擇過濾式,但需適合空氣污染物種類及其濃度水平,例如污染物種類是一氣化碳、苯、硫化氫還是其他物質,濃度是多少mg/m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