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站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防護責任制,針對本站危險貨物業務特點,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防護教育和培訓;確定重點危險源,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安全防護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防護標志。消防、安全防護設施、器材需由專人管理,負責進行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確保消防、安全防護設施和器材齊全完好有效。
辦理站要建立義務應急救援隊伍,制定事故處置和應急預案,設置醒目的安全疏散標志,保持疏散通道安全暢通;定期組織事故救援演練,開展預防自救工作,并對活動進行記錄和總結,并對巡查情況進行完整記錄。
危險貨物辦理站和貨車洗刷所必須建立健全勞動保護制度,勞動安全與環保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和鐵道部等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作業人員應進行勞動安全保護教育,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有效預防作業過程中的人身傷害事故。
應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購買、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按照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對其防護功能進行必要的檢查。
應建立直接從事危險貨物運輸人員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做好職業健康管理工作。對直接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人員應按國家規定給予相應營養保健待遇;每年應進行一次職業健康體檢,合理組織和安排健康療養等活動。
應根據危險貨物的運量、品類等情況,配備下列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檢測儀器等有關設施、設備:
1.有防靜電功能的防護服、防護手套、防護鏡、防毒面具以及必要的應急藥品和器材。
2.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儀、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以及有關報警、通訊裝置。
3.沐浴室、洗衣房、休息室、更衣室等設施。
4.辦理放射性物質運輸的車站,須配備放射性物質監測儀器。如,輻射水平監測儀、表面放射性污染監測儀、個人劑量監測儀等。
5.其他有關安全防護設施、設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