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操作人員必須按操作手冊規定操作。凡新來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和操作法學習。實際操作時,未經技術和操作法考試合格者,不準進行獨立操作。
2〉 操作人員在上班時必須穿著整齊,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物品或工具進入現場,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嚴格進行交接班,嚴格進行巡回檢查,嚴格控制工藝指標,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格執行有關安全規定。
3〉本裝置界區內應隨時保持清潔,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質,尤其在交通要道上更不得堆放物品,以保證交通要道暢通。
4〉 本裝置界區內應設有消防器材,操作人員都應知道消防器材的放置地點和使用方法,平時嚴禁亂動,消防器材每年定期檢查。
5〉 設備在未卸去壓力時,絕對禁止任何修理工作及焊接、松緊螺絲的行為,并禁止使用鐵器敲擊設備。
6〉設備使用的壓力表必須是檢驗合格并打上鉛封的,如壓力表指針不回零或誤差大于其級數時,不得繼續使用,每年必須校驗一次壓力表,并打上鉛封。對于采用壓力變送器壓力指示儀表在使用前必須校好零點。
7〉 嚴禁在本裝置界區內吸煙和動火,凡有爆炸及燃燒氣體的容器及管道在檢修需動火時,應先報請廠安技科及車間同意,先用氮氣置換、吹凈,經現場分析合格,并采取了安全措施,領取動火證后方可動火。
未經批準的動火證,不與生產系統隔絕,不進行清洗置換合格,不把周圍易燃物消除,不按時作動火分析,沒有消防措施及無人監護時嚴禁動火!
8〉確保設備、管道、閥門的氣密性。檢修后還應查漏,合格后方能開車,使用過程中隨時注意杜絕氣體泄漏現象。
9〉儀表系統發生故障時應由儀表人員進行修理,儀表人員應與工藝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在停車檢修后再啟動時,必須注意吸附塔內的壓力,以防發生高壓逆放現象。
2013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