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是否指定專人監護,無監護人的情況嚴禁作業,作業監護人員不得離開現場或做與監護無關的事情。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應明確聯絡方式并始終保持有效的溝通,進入特別狹小空間作業,作業人員應系安全可靠的保護繩,監護人可通過系在作業人員身上的保護繩進行溝通聯絡。
2、進入受限空間的安全通道是否保持暢通。
3、進入受限空間是否進行了氣體檢測,要保證受限空間內空氣流通和人員呼吸需要,必要時采取強制通風,嚴禁向受限空間通純氧。
4、在特殊情況下,作業人員應佩戴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長管呼吸器,配戴長管呼吸器時,要檢查其氣密性。
5、進入受限空間是否使用安全電壓,手持電動工具是否有漏電保護裝置。(在受限空間作業照明應使用安全電壓不大于24V的安全行燈。金屬設備內和特別潮濕作業場所作業,其安全燈電壓為12V且絕緣性能良好。)
6、當受限空間原來盛裝爆炸性液體、氣體等介質的,是否使用防爆電筒或電壓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燈。作業人員是否穿防靜電服裝、防爆工機具。
7、進入受限空間時是否對工具、材料進行登記,作業結束后應清點,以防遺留在作業現場。作業人員進入受限空間是否進行了登記,作業結束后對人員進行核對,以保證作業人員全部離開作業現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