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是高危物品,對于煙花爆竹的安全儲存,相關法律、規范都有明確的規定。現對煙花爆竹的安全儲存,根據相關法律要求和實際安全需要作一些解釋,供大家參考。
一、倉庫區域規劃和外部距離
煙花爆竹儲存倉庫的選址,應符合區域規劃的要求。新建、改建、擴建煙花爆竹儲存倉庫建設項目,應當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其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煙花爆竹儲存倉庫建設項目竣工投入使用前,必須依照有關法規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計算藥量3噸至4噸的C級煙花爆竹儲存倉庫,與城鎮規劃邊緣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130米;與居民點、學校、幼兒園、工業區、加油站、危險品生產企業、軍隊駐地、醫院、旅游區等人口稠密區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80米;與國家鐵路線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50米,與二級以上公路、高壓輸電線等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40米。
計算藥量2噸至3噸的C級煙花爆竹儲存倉庫,與城鎮規劃邊緣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120米;與居民點、學校、幼兒園、工業區、加油站、危險品生產企業、軍隊駐地、醫院、旅游區等人口稠密區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75米;與國家鐵路線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50米,與二級以上公路、高壓輸電線等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38米。計算藥量2噸以下的C級煙花爆竹儲存倉庫與城鎮規劃邊緣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110米;與居民點、學校、幼兒園、工業區、加油站、危險品生產企業、軍隊駐地、醫院、旅游區等人口稠密區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65米;與國家鐵路線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50米,與二級以上公路、高壓輸電線等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35米。
煙花爆竹儲存倉庫不得超過限定藥量和品種儲存煙花爆竹。庫區內明顯位置應設置車輛限速標志,倉庫圍墻外側和庫區內明顯位置必須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二、庫房平面布置和內部距離
煙花爆竹儲存區與辦公區、值班室分離,庫房每棟間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20米,庫房與值班室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25米。庫區應設置密實圍墻,圍墻與庫房墻腳的最近距離不宜小于5米,高度不宜低于2米,圍墻頂部要設置防攀越設施。庫房周圍25米范圍內,不應種植針葉樹或竹林。
三、庫房建筑與結構
庫房應為單層建筑,平面布置宜為矩形,應采用磚墻承重,屋蓋應采用輕質易碎結構。倉庫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規定的建筑物二級耐火等級的各項要求,面積不超過300平方米的C級建筑的耐火等級可為三級。倉庫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倉庫面積小于150平方米,且長度小于18米時可設1個安全出口,但倉庫內任何一點到安全出口的距離不應大于15米。倉庫應設置雙層門且向外平啟,不設門檻,門寬不得小于1.2米,有防小動物進入的措施。庫房的窗應能開啟,通風窗應設置在勒腳處,間隔不大于5米,規格不小于200×200毫米,所有窗均應配置鐵柵和金屬網。
四、安全設施
倉庫區域應根據當地消防供水條件,設置高位水池、消防蓄水池或室外消火栓,或利用天然河、塘。消防用水量應不小于每秒15升,延續供水時間應不小于2小時。消防儲備水應有平時不被動用和防凍的措施,使用后及時補給。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其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庫房內一般不設電路和照明裝置,如確實需要,照明燈應為密封防爆型,禁止使用其他電氣設備,嚴禁在倉庫附近架設臨時性電氣設施。外部線路應采用鎧裝電纜埋地敷設或掛設。外部電氣線路禁止通過庫房上空。倉庫防雷措施應符合《建筑防雷設計規范》的各項規定,倉庫防雷措施按Ⅰ級設計,中小型爆竹及單個產品裝藥在40克以下的煙花或禮花彈倉庫防雷措施可按Ⅱ級設計,并按有關規定每年定期檢測。倉庫必須設置報警電話、監控裝置,采取合適的防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