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調壓裝置運行、維護應符合下列規定:
1.調壓裝置的巡查內容應包括調壓器、過濾器、安全放散設施、儀器、儀表等設備的運行工況,應無泄漏等異常情況;
2.調壓器及附屬設備的運行、維護:
1)清除各部位油污、銹斑,管路應暢通;
2)檢查調壓器,應無腐蝕和損傷;當發現問題時,應及時處理;
3)新投入運行和保養修理后的調壓器,必須經過調試,達到技術標準后方可投入運行;
4)停氣后重新啟用調壓器時應檢查進出口壓力及有關參數;
5)過濾器接口應定期進行嚴密性檢查、前后壓差檢查、排污及清洗。
二、加臭裝置的運行、維護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定期檢查儲液罐內加臭劑的儲量;
2.控制系統及各項參數應正常;
3.加臭泵的潤滑油液位應符合運行規定;
4.加臭裝置應無泄漏;
5.加臭裝置應定期進行清洗、校驗。
三、低壓儲氣柜運行、維護應符合下列規定:
1.低壓儲氣柜應定期檢查,并符合下列規定:
1)塔頂塔壁應無裂縫損傷和漏氣,水槽壁板與環形基礎連接處應無漏水、氣柜基礎應無沉降,并應做好記錄;
2)導輪和導軌的運動應正常;
3)放散閥門應啟閉靈活;
4)雨季前應檢查氣柜防雷接地電阻,并應做好記錄;
5)冬季應檢查保溫系統;
6)應定期、定點測量各塔環形水封水位或活塞密封油位。
2.低壓儲氣柜的運行、維護:
1)儲氣柜升降幅度和升降速度應在規定范圍內;
2)儲氣柜運行壓力,不得超出所規定的壓力;
3)發現導輪與軸瓦之間發生磨損應及時修復;
4)導輪潤滑油杯應定期加油,發現損壞應立即修理;
5)維修儲氣柜時,操作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等防護用具,所攜帶工具應嚴加保管,嚴禁以拋接方式傳遞工具。
四、高壓儲罐運行與維護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執行。
五、壓縮機、烴泵的運行、維護應符合下列規定:
1.壓縮機、烴泵的檢查內容:
1)壓力、密封、潤滑、冷卻和通風系統;
2)閥門開關應靈活,連接部件應緊固,運動部件應平穩,無異響、過熱、泄漏、振動等;
3)指示儀表應正常、各儀表參數應在規定范圍內;
4)各項自動、連鎖保護裝置應正常;
2.當有下列異常情況時應及時停車處理:
1)自動、連鎖保護裝置失靈;
2)潤滑、冷卻、通風系統出現異常;
3)壓縮機運行壓力高于規定壓力;
4)指示儀表損壞或儀表顯示數值不在規定范圍內;
5)壓縮機、烴泵、電動機有異聲、振動、過熱、泄漏等現象。
六、壓縮機、烴泵的大、中、小修理,應按設備的保養、維護標準執行。
七、儀器、儀表、安全閥的運行維護、定期校驗和更換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