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工程監理工作總結應包括以下內容。
(1) 工程概況包括:工程的名稱、位置、性質、等級、規模,工程的實際總造價,工程實際的開工日期、竣工日期,工程質量情況及受獎勵情況(市優、泰山杯、魯班獎等)。
(2) 監理組織機構、監理人員和投入的監理設施 一般在每月的監理月報中都有反映,為了反映隨施工進展情況,投入的人力物力變化情況,可在最后的監理工作總結中選擇有代表性的幾個階段將項目監理機構人員配置的數量和專業的變化情況等寫入監理工作總結中。
(3) 監理合同履行情況應主要反映在兩個方面,一是項目監理機構人員配置的數量是否符合監理委托合同的要求,人員的職稱結構(人員的素質)是否按投標時的承諾,或按監理委托合同要求配置;二是在監理服務過程中是否真正起到了監理的監控作用,關鍵是否真的控制好造價、質量、進度,使工程在達到質量目標的前提下,如期竣工交付使用。
(4) 監理工作成效應說明除在施工過程中一般的監督承包單位履行合同承諾,監控工程質量、進度、造價發揮作用外,還應在關鍵的施工工藝、施工方案的審批過程中以及工程技術等問題的研討中發揮監理工程師的專業特長,大膽的提出建議為改進施工工藝、施工做法等,既能保證工程質量又能加快施工進度和降低造價的效果。
(5) 項目監理機構管理工作的總結。
(6) 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和建議。
(7) 有關的工程照片 主要有:開工前地貌照片,溝槽施工照片,管道安裝照片,關鍵工序、關鍵部位照片,隱蔽工程照片,問題照片,竣工照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