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引言
危險化學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蝕等危險特性,在其生產、貯存、經營、運輸、使用和廢棄等各個環節中,由于環境條件變化以及儲存、使用、經營管理不善極易引起燃燒、爆炸、灼傷、中毒等惡性事故,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本文就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安全管理問題進行初步的探討。
2 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2.1 國家相關法律標準規范尚不完善
我國目前已經建立了一系列與危險化學品經營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國家經貿委第36號《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管二字[2002]56號《關于<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以及各類危險化學品的標準規范等,具有一定的強制性和指導性。
但是對危險化學品經營的場所與數量尚缺乏相應的量化要求,尤其是企業經營中允許儲存和一次性銷售的數量沒有法規標準進行規范,使得對經營危險化學品企業管理的可操作性不強。
2.2經營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當前一些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只重經濟效益而不顧安全管理,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認識不足,僅僅流于形式或應付檢查,敷衍塞責。甚至有的經營企業沒有任何安全管理制度,對企業各類崗位沒有確定操作規程。所有這些是導致無規操作和發生誤操作的根源,也是企業經營活動中的重大事故隱患。
2.3經營單位建筑設施簡陋、設備儀器相對老化,缺乏必要的更新和維護
經營單位的建筑、設備設施是確保安全經營的關鍵因素。由于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腐蝕等特性,國家對經營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建筑、電氣和消防設施等都有相應的規定。
如一些加油站本就年久,站內管線和儲罐等設備缺少必要的檢測和維護,加油機軟管老化,是造成油品跑、冒、滴、漏的重要來源;消防設施或數量不足,或不按照物性要求配置,或過期失效,所有這些都不能有效預防和消除火災事故。
2.4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思想認識不夠
國家對經營危險化學品從業人員實行上崗培訓制度,并取得相應的資質后方可持證上崗。然而,部分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上崗人員無證上崗作業。操作人員雖然經過專門的培訓,但對經營物質物性認識不足,麻癖大意,隨心所欲,為事故的發生埋下了重大隱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