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蘇亞榮(莊浪縣電力局,甘肅 莊浪 744600)
電力線路常年暴露在自然界中,容易受到人為的直接或間接破壞,造成事故。所謂直接破壞是指在線路防護安全距離以內,設備或設備的正常運行直接受到的破壞;所謂間接破壞是指線路正常運行環境受到的破壞。
電力線路人為外力破壞事故逐年增長,破壞的形式多種多樣,其中直接破壞的原因主要是在防護區內放風箏、野蠻施工和盜竊線路器材、機動車輛碰撞線路設施。間接破壞的原因主要是線路防護區內環境遭到破壞,地膜纏繞在線路構件上引起短接。
隨著電網改造的推進,電力線路的長度逐步增長。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應對電力線路外力破壞事故,筆者認為應做好以下工作:
(1) 保證線路巡視的次數和周期,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及早預防。對容易出現問題的重點地段要加強巡視,如對交跨公路、施工取土、平田整地、修路和建筑工地等地段要特別重視。
(2) 建立群眾護線點,幫助巡線人員了解和制止危害線路安全運行的行為。一般線路運行人員的巡視是沿線路進行的,每月只巡視幾次,由于線路長,花費在每基桿塔或每個檔距的時間不到半個小時,因而只能發現已存在的缺陷。對于防護區內隨時發生的挖土、堆放易燃物、違章建筑、植樹、盜竊、廢棄地膜等安全隱患就難以及時發現。建立群眾護線點,充分發揮當地村民常住常看,知根知底的特點,就可以達到發動群眾、依靠群眾、群防群治的目的。
(3) 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如屬施工單位不按程序申報,未經線路管理部門批準,在線路防護區施工的,應盡早與施工單位的負責人取得聯系,說明造成的危害,并發放隱患通知單,提出安全整改措施。對拒不改正的施工單位或責任者,要堅決采用法律的手段強制執行。如果與施工單位的責任者無法取得聯系,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
(4) 廣泛宣傳,教育和發動群眾自覺保護電力設施。縣級供電企業利用鄉鎮供電所的優勢,定期在各鄉鎮開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電力法》的宣傳,普及電力線路保護知識。用典型的案例警示和教育群眾知法守法,保護電力設施。在線路通過的居民區、道路邊、綠化區和線路易受破壞的地段,懸掛警告牌,提示和禁止各種違章、違法的破壞行為。促使群眾不進入帶電體安全距離以內,不破壞電力設施,不被帶電設備傷害,不亂丟棄地膜和其它有害垃圾,并及時舉報和打擊盜竊電力設施和其它犯罪行為。
(5) 充分依靠當地政府,依法管好線路設備和線路防護區。積極與政府有關部門協調,正確處理好電力建設和其它建設單位之間的矛盾。
(6) 在縣級政府有關管理部門還不完善,不能幫助縣級供電企業及時解決電力設施保護中所遇到的問題時,供電企業應成立相應的機構,主動與人民政府協調,盡快完善政府電力、安全管理部門的職責,保證《電力法》、《安全生產法》的實施,保障農村電力線路的安全生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