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強對施工單位的職責監管
1.1審核查驗職責
1.1.1建設工程有無施工許可證;
1.1.2施工總承包、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單位的資質是否符合規定,有無安全生產許可證;
1.1.3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有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各級管理人員上崗資格和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是否符合要求;
1.1.4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以及下列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強制性標準:深度超過5米的深基坑支護、土方開挖和降水工程;懸挑、外掛、附著式升降腳手架;高大異型腳手架;大型結構和設備吊裝、拆除、爆破等高危作業施工;大模板和跨度超過6米的梁、板的模板施工;地下暗挖作業;人工挖孔樁作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施工作業;
1.1.5審查施工單位是否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地下管線交底資料制定了地下管線保護措施方案,并簽署審查意見。
1.2安全檢查職責:
1.2.1檢查施工單位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情況;
1.2.2檢查施工單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情況;
1.2.3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和事故報告制度的執行情況和施工單位進行的安全自查工作情況
1.2.4檢查施工機械、安全設施的驗收手續,并簽署監理意見。施工機械、安全設施未經監理人員簽署意見的不得投入使用。
1.3督促整改職責:
1.3.1參加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檢查,對檢查出的各類安全隱患書面通知施工單位,并監督施工單位立即整改或暫時停工整改。向施工單位下達暫時停工整改通知的同時應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暫時停工整改的,及時向屬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2安全施工監理工作方法與措施
2.1? 安全施工教育
2.1.1? 督促施工單位嚴格執行政府的政策法令和上級、主管部門所頒發的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法規;
2.1.2? 要讓全體管理人員牢固樹立起“抓安全一刻不忘,管理安全理直氣壯”的觀念,做到施工現場“發現隱患立即整改,發現違章立即制止”,確保工程安全目標的達到;
2.1.3? 要求各級施工管理人員、工程技術員上崗前必須熟悉有關施工安全規程;
2.1.4? 要求施工單位的獨立操作者,須有本工種、本崗位的操作合格證,特種作業人員應有勞動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否則不準上崗;
2.1.5? 要求施工單位的職工在工作中必須全面接受安全監理人員的監督和指導;
2.1.6? 要求施工單位在工程開工前,項目負責人應隨同施工組織設計一起向參加施工的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2.1.7? 施工單位采用新的施工方法,添設新的技術設備時,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新操作法的教育,經監理認可后方能實施;
2.1.8? 督促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應進行每日安全講話,每周安全例會,定期安全培訓、不斷增強安全意識,保持良好的安全作業狀態。
2.2? 安全檢查
2.2.1? 督促總包單位將各分包單位納入安全管理系統,并簽訂安全施工協議書;
2.2.2? 嚴格審核施工單位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施工組織設計,各項施工應有完備的安全措施;
2.2.3? 經常檢查施工單位的思想準備、組織準備、安全準備、技術準備,包括向各班組的技術交底、技術培訓、安全教育等狀況;
2.2.4? 每周監理部組織的定期安全大檢查與不定期地巡查相結合的方式。主要施工機械、電氣設備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令施工單位及時整改,并做好記錄逐級匯報;
2.2.5? 督促施工單位定期、不定期地對其用電情況、消防安全設施進行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3?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
2.3.1? 要求施工單位對分項工程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
2.3.2? 監督施工單位下達任務時應同時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內容應根據任務特點、現場環境、人員情況、設備狀況等提出具體的安全措施;
2.3.3? 施工重點區域或重要工序應有安全監護人或安全員在場,并設置安全設施;
2.3.4? 溝、槽、坑的開挖,必須做好現場觀察、固壁處理;
2.3.5? 腳手架應自成系統,不要將模板支撐與腳手架連在一起,以免增加模板變形,造成不安全因素;
2.3.6 在施工現場監理隨班日常檢查,如遇到下列情況,安全監理應下達暫時停工指令:
2.3.6.1? 施工中出現安全異常情況,經提出后,施工單位未采取改進措施或改進措施不得力時;
2.3.6.2? 對已經發生的工程事故未進行有效處理而繼續作業時;
2.3.6.3? 安全設備未經檢查驗收而擅自使用時;
2.3.6.4? 未經安全資質審查的分包單位的施工人員進入現場施工時;
2.3.6.5? 構件吊裝過程中,若指揮人員無醒目的安全帽標志或無指揮人員時。
2.4? 電氣設備安全生產管理
2.4.1? 檢查施工單位是否嚴格按現場用電規定、標準執行;
2.4.2? 監督施工單位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立支架,特殊情況應和有關單位共同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后方能施工;
2.4.3? 施工現場電器設施的安裝維護應由電工操作,非電工不得動用,現場電動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有防漏電保護裝置。
3? 文明施工監理工作方法與措施
3.1? 施工現場場容
3.1.1? 施工工地明顯處應設置統一樣式的施工標牌,內容:工地名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地負責人、開竣工日期等;
2.1.2? 檢查工地施工平面布置圖、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板、消防保衛管理制度板、場容衛生環保制度板、內容詳細否、字跡工整規范否;
3.1.3? 施工區域與生活區域有否明確,并應劃分責任區,設標牌,發片包干到人;
3.1.4? 施工現場內應有排水措施,廢、污水進入市政管網必須設置沉淀池,運輸道路要平整、堅實、暢通;
3.1.5? 監督現場建筑物內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及時清理,渣土外運應執行有關規定,懸挑結構上不得堆放料具和雜物。
3.1.6? 施工區域與交通便道應有明顯的分隔,在施工過程中保持交通便道的暢通。
3.2? 施工現場料具管理
3.2.1? 要求各類材料堆放要整齊,散料之間圍檔高度不得低于0.5米;
3.2.2? 檢查料場排水措施;
3.2.3? 督促施工單位依據材料性能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凍、防火措施;
14.3.2.4? 要求施工現場重視施工材料的合理節約。
3.3? 施工現場環境衛生和衛生防疫
3.3.1? 要求現場辦公室、職工宿舍要保持整潔、有序;
3.3.2? 監督伙房嚴格執行環境衛生法及有關規定,炊事人員要有身體健康證、衛生知識培訓證;
3.3.3? 督促施工單位搞好伙房衛生、飲水衛生、廁所及浴室環境衛生;
3.3.4? 要嚴格按有關規定執行,督促檢查施工單位的控制措施是否到位。
4現場消防措施
4.1? 監督施工單位在現場按規定設置消防設施;
4.2現場用火要有防火隔離設施,嚴格執行用火證制度;
4.3 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隨意動用,要求施工單位設專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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