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照招標文件建設方對工期的要求,確定本工程分階段工期管理目標
為:
本工程計劃自20**年10月15日開工,20--年3月1O日竣工(正式開工日期以監理工程師批準的開工報告為準)。
確保在開工后50天內完成±0.000以下工程;
確保在開工后125天內完成主體結構工程;
總工期為330日歷天。
保證措施:
1、編制好有針對性的、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采用先進合理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藝和操作順序,特別在綜合裝飾階段安排好各工種的交叉作業,以免發生工種間的矛盾。
2、根據施工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勞動力和施工機械,避免發生因勞動力不足或機械不到位等原因而影響施工進度。
3、提前聯系材料,聯系材料時,充分考慮材料的復試時間,保證材料能及時到場。
4、提前聯系各種質監或安監部門的檢查驗收,如在主體結構施工中,磚砌工程及時跟上等。
5、科學地安排施工進度計劃,對施工進度實行跟蹤監測,每周舉行一次內部工程例會,分析計劃進度跟實際進度的差距,及時解決不利于施工進度的問題。
6、進度的優化調整
施工總進度計劃在取得業主及有關專業分包單位認可后,進行優化,計算最遲開始、最遲結束、總時差、早開始單時差、遲開始單時差、段間間隔,根據資源條件用網絡技術進行優化。
7、編制周作業計劃
⑴施工開始后,根據工程進度計劃系統,編制詳細的周作業進度計劃。
(2)按總進度計劃的進度控制每周計劃,周計劃的主要工序作業時間必須符合總進度計劃的規定,如有變動,必須有詳細說明和補救措施。
(3)總進度計劃的工序劃分成工種的小工序,規定每工種的作業位置、作業起止時間。
(4)周作業計劃交各施工隊、分包單位討論和協調,最后經周生產會議發布,交由各施工隊、分包單位,向班組交底,嚴格履行。(5)定期的協調會,應匯編和檢查計劃的執行情況,分析原因,進行協調調整,保持計劃的持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