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業隊必須嚴格按照質量體系文件的規定,從事質量活動,嚴禁隨意簡化程序,降低標準。
(2)嚴格執行測量放線復核制度。
(3)嚴格執行技術交底制度,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內容應詳細全面完整,有操作規程、作業標準、工藝要求和質量標準等,交接人員應互相簽名確認。
(4)切實執行施工中的“三檢制”(自檢、互檢、交接檢),工序不經自檢、交接檢合格,不得進入下道工序。隱蔽工程未經監理工程師檢查合格并簽認,不得進行隱蔽。
(5)每道工序或分項工程開工前,必須制定質量保證措施,明確質量標準和要求,并向作業人員進行全面詳細的交底,同時確認施工人員掌握了該道工序和分項工程的施工工藝、作業標準、質量要求等。
(6)對關鍵工序和特殊工序工程,應大力開展質量問題或事故預想活動,對施工中可能出現的質量問題認真分析、提前預想,制定預防措施并實施,并及時檢查落實情況。
(7)強化對施工過程的監控力度,一般工序由作業隊長組織監控,關鍵工序由項目經理組織監控。
(8)對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進行質量檢查制度。
(9)分項、分部工程質量檢查,并對其質量等級進行對標評定制度。
(10)嚴格執行隱蔽工程檢查程序,先自檢、再請檢,先隱檢,再隱蔽,確保隱蔽檢查一次合格率100%。
(11)施工過程施工計量(配合比)抽查制度。
(12)施工過程質量記錄的檢查和質量問題糾正、預防措施落實檢查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