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爆破工作開始前,先確定危險區的邊界,設置明顯的標志和崗哨,使所有通路處于監視之下。
2、爆破前必須同時發出音響和視覺信號,使危險區內的人員都能清楚地聽到和看到。
3、爆破作業必須使用符合國家標準或部頒標準的爆破器材。
4、凡從事爆破工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并持有合格證。
5、爆破作業人員將按照爆破指令單和爆破設計規定進行爆破作業,并嚴格遵守《爆破安全規程》和安全操作細則;
6、裝藥前對炮孔進行清理和驗收;
爆破后,爆破員將按規定的等待時間(炮響完后不少于5分鐘)進入爆破地點,檢查有無支護破壞和盲炮等現象。
如果發現支護破壞和盲炮等現象,將及時處理。未處理前應在現場設立危險警戒標志。
7、只有確認爆破地點安全后,經當班爆破班長同意,方準人員進入爆破地點。
8、在大霧天、黃昏和夜晚,禁止進行爆破。遇雷雨時停止爆破作業,并迅速撤離危險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