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引言
安全監理是一個新名詞、新領域,它是建設工程監理體系的一個分支。其任務是指監理單位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督促承包商按照工程建設安全規定、規程組織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險性、盲目性和隨意性,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有效地杜絕和控制各類不安全隱患、各類傷亡事故,確保工程安全目標的實現。由此可見,監理的工作范圍已由原來傳統的“三控兩管一協調”延伸到了“四控兩管一協調”,安全監理及其責任已正式提到了監理工作任務的議事日程上來。
1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現狀概述
據統計,2009年上半年,全國發生房屋建筑與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數量和死亡人數,分別比2008年同期下降6.50%和2.52%。當前全國建筑安全生產的突出特征表現為總體穩定、趨于好轉,但形勢依然嚴峻。主要表現在“兩個上升”:一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數量上升,2009年上半年全國發生房屋建筑與市政工程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數量和死亡人數,分別比2008年同期上升了5.26%和17.81%;二是部分地區事故總量上升,2009年上半年,海南、河南、貴州、寧夏、內蒙古等14個省區的事故死亡人數,均比2008年同期有所上升。高度重視和加強建設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存在的安全問題進行系統的研究,強化管理,才能構建有效的建筑現場安全保障體系。就當前形勢來看,我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存在很多問題,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1安全問題的事例屢見不鮮,具體原因還是歸結于領導的重視程度。實踐證明,領導的重視與否,直接關系到建筑施工的安全施工,直接影響著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換句話說,在建筑項目施工中,領導注視安全施工,并以身作則,必然會使得全體施工人員時刻注意著安全隱患,并上報給領導,把安全隱患扼殺在搖籃中。安全事故的發生的客觀因素相當多,但是,現場安全設施的無法落實永遠都是安全隱患發生的必備條件。很多國內的施工現場安全工作都是曇花一現,追求形式。在安全工作中,必須全面落實在基層,所謂落實在基層,系指著重抓現場安全工作,著重抓全體施工人員的安全工作,著重抓技術環節的安全工作,并落實安全工作于全體職員中去。
1.2在建筑施工中,也存在著安全與施工之間的矛盾。安全和施工之間的問題似乎永遠都不可避免,所以必須合理有效處理兩者關系,保證施工和諧。必須加強在組織施工的同時深入狠抓安全。兩手抓,一手抓施工一手抓安全,然而安全問題都有滯后性,所以控制安全隱患可事前抓安全,腳踏實地地進行安全管理工作,也可事后抓安全。無亂哪種方法都是有效可行的,但是建筑工程施工中,安全事故一旦發生,其損失都是巨大的,所以事前必須徹底分析安全隱患,防范于未然,施工中注重安全工作,發生事故后必須吸取教訓,嚴禁同樣事件發生兩次。時刻保證安全隱患在控制中和可控制中兩種過程,才能徹底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2建設工程施工全過程安全監理優化措施
2.1安全監理一般職責
從安全監理的現實和發展趨勢來看,監理責任范圍逐步擴大,監理的質量要求越來越高。由單純的施工階段質量管理到“三控、二管、一協調”,發展到現在的全階段、全過程、全方位的“四控、二管、一協調”,職責是越來越明確。要扭轉工程建設項目事故多發的被動局面,必須把安全監理作為工程建設監理的一項單獨監控項目來抓,具體做到以下幾點:①明確安全監理的任務。安全監理的任務主要是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法規和標準組織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險性、盲目性和隨意性,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有效地杜絕各類不安全隱患,控制和減少各類傷亡事故,實現安全生產。②編制好監理大綱、規劃。在編制監理大綱、監理規劃時,應明確安全監理目標、措施、計劃和安全監理程序,并建立相關的程序文件,根據工程規模、各個分項建設項目和各分包的施工隊伍,在調查研究基礎上,制定安全監理具體工作及有關程序。③督促檢查施工企業的安全管理。施工單位是施工主體.也是現場安全管理責任主體。施工單位要搞好安全生產必須建立安全管理保證體系。監理重點是安全管理體系、管理措施和資金投入監控。
2.2施工全過程安全監理
進行安全風險分析,確定安全風險控制點。運用科學的方法和手段,提前進行施工安全風險分析,掌握施工潛在的危險,預測、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次數以及規模,運用假設分析法判斷危險實際發生時,對工程造成的最大損失和影響,以確定合理的安全風險控制點,加強對特殊工種人員的上崗操作證件的檢查。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監督管理工作制度。監理部應制定如下工作制度:日常跟蹤檢查制度。現場監理人員應結合旁站、巡視工作,認真做好安全監理記錄,并按監理規范規定做好安全監理資料管理工作:定期檢查制度。每月(或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活動,并對檢查結果進行討論,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安全、文明施工例會制度。在每周的工程例會上,專門對工程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進行檢查、討論:安全監理日記制度、安全月報制度、總監理工程師定期巡查制度、安全驗收制度、主要結構關鍵部分抽檢制度、專題會議制度等。在施工過程中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實施監理時,應采取合理的監理措施實施程序,掌握好尺度,逐步漸進。發出口頭通知。在日常的現場巡視、檢查工作中,若發現存在違反“強制性條文規定”的現象,或安全事故隱患,應首先及時口頭通知施工方,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整改(事后應及時采用書面通知予以確認)。簽發書面通知、指令。在簽發書面通知、指令時應注意文件的時效性。書面通知應采用“監理通知書”或“監理工作聯系單”的形式。召開專題監理例會。當簽發書面通知、指令后,仍未采取措施整改時,應當組織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召開專題監理例會,對書面通知、指令中的內容,結合“強制性條文規定”加以強調,并形成例會紀要。簽發“工程暫停令”。在簽發書面通知、指令或召開專題例會后,仍未及時整改、或拒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方暫時停止施工,并由總監簽發“工程暫停令”,同時報告建設單位。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若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向有關建設主管部門報告,可采用口頭或書面形式。安全監督檢查的動態實時管理,安全管理工作是動態、實時的管理,在施工過程中,時時刻刻都存在風險因素,若不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將會給工程帶來損失,所以安全工作必須天天抓、長抓不懈。
3結語
當前形勢下建設工程的安全事故屢見不鮮,因此安全監理異常重要。作為監理人員,必須充分認識自身職責,在施工全過程中實行動態監理策略,抓住任何細節中的安全隱患,這樣才能確保工程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