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施工現場的保衛工作,確保建設工程的順利進行,根據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保衛工作基本標準的要求,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為預防各類盜竊、破壞案件的發生,特制定本工程的保衛工作方案。
1)本工程設立由8人組成的保衛領導小組,由本工程項目經理任組長,全面負責領導工作,質安副經理任副組長,其他成員由工長、各施工隊隊長、安全員組成。
2)工地設門衛值班室,由保安員晝夜輪流值班,對外來人和進出車輛及所有物資進行登記,夜間值班巡邏護場。重點是倉庫、木工棚、塔吊及成品、半成品保衛。
3)加強對勞務分包人員的管理,掌握人員底數,掌握每個人的思想動態,及時進行教育,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非施工人員不得住在現場,特殊情況必須經項目保衛負責人批準。
4)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開一次治保會,定期組織保衛檢查,并將會議檢查整改記錄存入局資料內備查。
5)對易燃、易爆、有毒品設立專庫、專管,非經項目負責人批準,任何人不得動用。不按此執行,造成后果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6)施工現場必須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黨政主要領導干部負責保衛工作。由業主指定分包隊伍,仍由總包負責保衛工作,總包與分包簽定保衛工作責任書,各分包單位接受總包單位的統一領導和監督檢查。
7)施工現場設立門衛和巡邏護場制度,護場守衛人員要佩帶值勤標志。
8)更衣室、財會室及職工宿舍等易發案部位要指定專人管理,重點巡查,防止發生盜竊案件。嚴禁賭博、釀酒、傳播淫穢物品和打架斗毆。
9)變電室、泵房、大型機械設備及工程的關鍵部位和關鍵工序,是現場的要害部位,加強保衛,確保安全。
10)加強成品保衛工作,嚴格執行成品保衛措施,嚴防被盜、破壞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
11)施工現場發生各類案件和災害事故,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并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機關偵破。
12)施工中要采取措施,隔離中心工程兩個標段的工作面,隔斷除消防通道外的所有兩個標段間的通路、防止自身材料、機具失竊。
13)施工期間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兩個標段的人員之間在工作面交叉時易引起的打架斗毆、材料和工器具互混易引起的爭執或互偷互盜等不和諧事件的發生。
14)車輛的出入須有出入審批制度,并有指定的專人負責管理;人員進出現場有出入證,出入證將以經過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格式印制,包括工程名稱、證號,持有人姓名、性別、職務、所屬企業和持有人照片等。出入證應加蓋印章和做塑封,防止偽造。
門衛值班制度
1)外來人員聯系業務或找人,門衛必須先驗明證件,進行登記后方可進入工地。所有施工人員均需配帶注明工程名稱、證號、姓名、性別、職務、所屬企業和照片等內容的出入證。
2)門衛值班每天記錄完整清楚,值班人員上班時不得睡覺、喝酒,不得隨意離開崗位,發現問題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
3)進入工地的材料,門衛值班人員必須進行登記,注明材料規格、品種、數量,車的種類和車號。車輛的出入必須經過審批。
4)外來參觀人員必須經監理工程師的批準并進行登記后才能進入現場;門衛室配有足夠的外來人員專用安全帽,并請帶隊負責人在安全交底上簽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