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禁在墻頂上站立劃線、刮縫、清掃墻、柱面和檢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2.砍磚時應面向內打,以免碎磚落下傷人。
3.超過胸部以上的墻面,不得繼續砌筑,必須及時搭好架設工具。不準用不穩定的工具或物體在腳手板面墊高工作。
4.從磚垛上取磚時,應先取高處后取低處,防止垛倒砸人。
5.磚、石運輸車輛兩車前后距離,在平道上不應小于2m,坡道上不小于10m。
6.垂直運輸的吊籠、滑車、繩索、剎車等,必須滿足負荷要求,吊運時不得超載,使用過程中應經常檢查,若發現有不符合規定者,應及時修理和更換。
7.用起重機吊運磚時,應采用磚籠,并不得直接放于跳板上。吊運砂漿時吊臂回轉范圍內的下面人員不得行走或停留。
8.在地面用錘打石,應先檢查鐵錘有無破裂,錘柄是否牢固,同時應看清楚附近情況有無危險,然后方可落錘敲擊,嚴禁在墻頂或架上修改石材。且不得在墻上徒手移動料石,以免壓破或擦傷手指。
9.夏季要做好防雨措施,嚴防雨水沖走砂漿,致使墻體倒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