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模板工程的施工設計必須按工程特點進行,必須符合GBJ5-87《木結構設計方案》的規定,還應符合DBJ13-20-1999《現澆鋼筋砼樓(屋面)板及砌筑墻體的設計與施工技術規程》中規定。鋼模板及其支架的設計應符合GB17-88《鋼結構設計規范》的規定。模板工程應滿足剛度、強度及穩定性的要求,應保證結構各部分的設計尺寸及位置的準確。跨度大于4M的梁,當設計無規定時其起拱值為跨度的1~3/1000。模板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應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編制,企業技術質量部負責人審核并蓋章后報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經總監批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