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國家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2000)對監理企業在工程建設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所承擔的責任和工作內容等均沒有作出任何要求與規定,但是,廣東省、廣州市等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質量安全監督部門都先后頒布了一系列的地方性政策、法規、條例。對本地區監理企業在施工過程中所負有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的責任作出了明文規定。在工程項目施工監理的日常工作中,監理企業也把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抓。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是一項持續的、貫穿整個施工過程的系統工作。如何從監理的角度比較系統、全面地實施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各項工作以及應采取哪些有效的方法、措施進行監控?就必須首先熟悉國家、行業以及本地區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規范和條例等依據文件資料,結合專業工作特點,掌握專業工作的內容范圍和運用科學合理的方法手段,才能使監理工作的開展有序有效。筆者在學習領會有關文件、條例及規范規定的基礎上,結合自身從事施工監理工作的經驗體會,對此進行一個粗淺的總結與探討。錯漏之處,敬請各位同行、專家指正!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監理工作職責范圍監理企業在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方面應承擔的工作職責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審查項目的開工安全生產條件
二、審批(審查)承包商安全管理資料
三、組織或參與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
四、配合監督小組工作
1.監督檢查配合;
2、督促事故隱患的整改;
3、安全評價與竣工驗收工作;
4、協助安全事故調查。
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監理工作主要內容要求、方法及措施
一、審查項目安全生產條件
(一)主要內容要求
(1)辦理工程監督登記建設單位應在開工前向監督站申請辦理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登記。申請時應向監督站提供的資料有:
①承建、監理、設計、勘測方的資質證書及與建設方簽定的合同;
②地質資料;
③建筑物平面圖(含總平面圖、轉換層和標準層平面圖);
④余泥渣土排放許可證;
⑤專項安全文明施工技術(方案);
⑥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分解和考核辦法;
⑦項目經理證和安全員證。
(2)填報《建設工程項目開工安全生產條件檢查表人施工單位于開工前15天填表申報《檢查表》是申辦《施工許可證》的條件之一。停工半年后復工的工程項目,復工前也必須進行復工安全生產條件檢查。
(3)接受監督站現場安全監督交底和《監督計劃及原則上監督小組應在現場組織有建設、施工。監理等安全負責人及安全員參加的安全監督交底會議,并將《監督計劃交付監理。承建單位。
(4)按照經濟合同內容,落實安全技術措施費用。
(二)采用的方法、措施
(1)監理工程師應督促建設單位及時完成監督登記手續,督促施工單位及時填報《建設工程項目開工安全生產條件檢查表》,認真檢查各方面安全生產條件到位情況。達不到要求的責成施工單位落實,否則,拒絕在《檢查表》上簽字蓋章。
(2)當發現建設單位或承包商未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而強行開工的,監理工程師應以書面方式提醒有關各方。
(3)監理工程師應熟悉施工合同中關于安全技術措施費用條款,對合同中未明確或未提及的項目,應組織建設單位和承包商進行協商解決,并以書面形式補充明確,以保證各項措施能落實到位。對未能取得一致的事宜,應書面向建設單位闡明監理工程師的處理意見。
二、審批或審查承包商安全管理資料
(一)主要內容要求
(1)開工前或機具使用前審查施工單位。建筑機具安裝單位的“資質證書”,企業及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生產責任制。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工程項目部各層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經濟承包責任制要有安全生產的專項條款,必須有安全管理目標及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后的考核辦法和獎懲辦法。
(2)審批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安全技術措施
①施工組織設計必須有安全生產專篇。
②專業性較強的項目必須單獨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方案。
需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的項目有:施工防火,腳手架工程,施工用電,基坑支護,人工挖孔樁,高支撐模板工程,起重吊裝作業,塔吊、外用電梯、物料提升機及其它垂直運輸設備的安裝和拆卸,泵送桂玻璃幕墻及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的使用等。
③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要結合施工現場實際,要有設計依據、有計算書、詳圖及文字說明。應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審定批準和單位蓋章方為有效。在施工過程中需要更改的措施,必須經原批準部門同意方為有效。
(3)審查安全技術交底落實情況
①分項工程及各施工工序開工前,必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進行書面和日頭安全技術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必須簽名確認。
②交底內容包括各項安全技術措施,以及與施工場所、環境伯高壓線、地下管線、用電防火和季節性特點等相關的安全生產事項。
(4)審查特種作業人員資質(上崗證)
承包商要對特種作業人員登記造冊,并應附有操作證書復印件。
(5)審查承包商落實定期生產安全檢查情況
①承包商應建立定期的安全檢查制度,包括企業自檢、工程項目部自檢和大中型機械設備的經常性檢查。
②對每次檢查應有文字記錄,對存在的問題應有整改措施和整改結果驗證。
一、審查項目的開工安全生產條件
二、審批(審查)承包商安全管理資料
三、組織或參與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
四、配合監督小組工作
1.監督檢查配合;
2、督促事故隱患的整改;
3、安全評價與竣工驗收工作;
4、協助安全事故調查。
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監理工作主要內容要求、方法及措施
一、審查項目安全生產條件
(一)主要內容要求
(1)辦理工程監督登記建設單位應在開工前向監督站申請辦理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登記。申請時應向監督站提供的資料有:
①承建、監理、設計、勘測方的資質證書及與建設方簽定的合同;
②地質資料;
③建筑物平面圖(含總平面圖、轉換層和標準層平面圖);
④余泥渣土排放許可證;
⑤專項安全文明施工技術(方案);
⑥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分解和考核辦法;
⑦項目經理證和安全員證。
(2)填報《建設工程項目開工安全生產條件檢查表人施工單位于開工前15天填表申報《檢查表》是申辦《施工許可證》的條件之一。停工半年后復工的工程項目,復工前也必須進行復工安全生產條件檢查。
(3)接受監督站現場安全監督交底和《監督計劃及原則上監督小組應在現場組織有建設、施工。監理等安全負責人及安全員參加的安全監督交底會議,并將《監督計劃交付監理。承建單位。
(4)按照經濟合同內容,落實安全技術措施費用。
(二)采用的方法、措施
(1)監理工程師應督促建設單位及時完成監督登記手續,督促施工單位及時填報《建設工程項目開工安全生產條件檢查表》,認真檢查各方面安全生產條件到位情況。達不到要求的責成施工單位落實,否則,拒絕在《檢查表》上簽字蓋章。
(2)當發現建設單位或承包商未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而強行開工的,監理工程師應以書面方式提醒有關各方。
(3)監理工程師應熟悉施工合同中關于安全技術措施費用條款,對合同中未明確或未提及的項目,應組織建設單位和承包商進行協商解決,并以書面形式補充明確,以保證各項措施能落實到位。對未能取得一致的事宜,應書面向建設單位闡明監理工程師的處理意見。
二、審批或審查承包商安全管理資料
(一)主要內容要求
(1)開工前或機具使用前審查施工單位。建筑機具安裝單位的“資質證書”,企業及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生產責任制。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工程項目部各層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經濟承包責任制要有安全生產的專項條款,必須有安全管理目標及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后的考核辦法和獎懲辦法。
(2)審批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安全技術措施
①施工組織設計必須有安全生產專篇。
②專業性較強的項目必須單獨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方案。
需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的項目有:施工防火,腳手架工程,施工用電,基坑支護,人工挖孔樁,高支撐模板工程,起重吊裝作業,塔吊、外用電梯、物料提升機及其它垂直運輸設備的安裝和拆卸,泵送桂玻璃幕墻及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的使用等。
③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要結合施工現場實際,要有設計依據、有計算書、詳圖及文字說明。應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審定批準和單位蓋章方為有效。在施工過程中需要更改的措施,必須經原批準部門同意方為有效。
(3)審查安全技術交底落實情況
①分項工程及各施工工序開工前,必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進行書面和日頭安全技術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必須簽名確認。
②交底內容包括各項安全技術措施,以及與施工場所、環境伯高壓線、地下管線、用電防火和季節性特點等相關的安全生產事項。
(4)審查特種作業人員資質(上崗證)
承包商要對特種作業人員登記造冊,并應附有操作證書復印件。
(5)審查承包商落實定期生產安全檢查情況
①承包商應建立定期的安全檢查制度,包括企業自檢、工程項目部自檢和大中型機械設備的經常性檢查。
②對每次檢查應有文字記錄,對存在的問題應有整改措施和整改結果驗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