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業線路基施工前,必須編制施工方案報監理單位審查、建設單位審批后方可組織施工。施工方案中必須針對施工組織要求、施工工藝要求、使用施工機械設備要求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并嚴格按照批準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組織施工。
2、在鐵路安全保護區內進行的一切路基開挖、填筑、地基加固等施工,必須對地下光電纜及其它構筑物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確保行車設備安全。施工前必須與有關設備管理單位對地下設施共同進行現場調查,并在設備管理單位的監護下開挖探溝,明確地下設施的種類、數量、走向、埋深等情況,做好標志或遷移后方可進行開挖、整平、鉆孔等施工;施工必須在設備管理單位現場監控下進行,確保監控到位;地下設施兩側一定距離內嚴禁采用大型機械設備施工;暴露的地線設施必須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3、臨近營業線進行路基開挖、填筑、地基加固及幫寬等施工,必須把確保行車安全、人身安全和機械設備作業作為安全控制重點,嚴格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1)臨近營業線施工地段應設置鋼制臨時防護柵欄、安全警戒繩,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施工機械不得超越臨時柵欄或警戒線作業。
(2)施工地段設置駐站聯絡員,現場設置防護員,及時掌握并向現場施工人員通告列車運行情況,確保臨近營業線的施工人員和施工機械提前停止作業。
(3)現場進行開挖、填筑、整平、壓實和加固施工的施工機械設備、運輸車輛,必須執行“一人一機”防護制度,列車通過前必須停止作業,嚴禁侵入鐵路限界。停工時應將施工設備移至遠離行車線路且安全地方存放,并熄火制動,派人看守。
(4)進行路基加固施工的各種樁基,在安裝前和移動前應對安裝點和移動線路的地基進行整平、壓實;在線路外側設置必要的拉線,確保設備不發生傾斜、倒塌、不影響行車安全。
(5)新舊路基接茬地段和幫寬地段施工,開挖既有路基必須按設計和規范要求分層開挖臺階,開挖一層填筑一層,嚴禁超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