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現場進行動火作業時應該:
(1)施工前動火負責人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認真學習動火報告中的有關要求,全體人員都清楚地了解應急方案。
(2)施工前動火負責人組織動火監護人及施工、生產單位領導、工程技術人員、安全人員、生產現場崗位人員對現場進行嚴格細致的檢查和測試,一切符合動火條件后,由動火負責人發出動火令。
(3)動火過程中,生產單位有關人員和施工作業人員及安全和消防監督人員,應自始至終做好安全監護工作,發現特殊和意外情況,要及時處理,如有危及安全的情況,要立即停止施工,處理完險情后方可動火。動火施工期間,要有專人對相關流程進行監護,嚴禁在動火期間動用相關流程,以免發生串氣,對施工安全造成威脅。
(4)動火結束后動火負責人要組織有關人員全面檢查現場,徹底清除火種,消除其它不安全因素。
(5)待施工人員撤離后,生產單位負責人要組織崗位人員和相關人員對施工后的設備進行試運行,待運行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確保設備運行正常并向崗位人員交代清楚后方可離開現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