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引言
建筑施工企業承攬到工程項目是一切工作的龍頭,是工作的重中之重。現階段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逐漸完善,尤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執行以來,通過公開投標競爭工程項目已成為施工單位的必然選擇。施工組織設計作為重要的投標技術文件,是施工單位對擬建項目具體分析后擬采取行動的綱領性文件,體現出投標單位的技術實力、經濟實力與投標介入深度,有很強的個性特點。技術標通常占評標綜合分值的40%,其中安全技術保證措施通常占技術標分值的20%,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占有重要地位。本人作為北京市評標專家,多次參與北京市重點工程項目技術標的評審工作,其間發現在安全技術保證措施方面存在許多問題,有的投標文件直接按廢標處理。投標企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結果因施組中安全技術保證措施編制不完善,得分很低或廢標,失去了中標機會,給企業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要提高技術標中安全保證措施編制水平,注意如下編制要點。
1安全保證措施編制原則
1.1投標企業要重視工程招標文件。投標中安全保證措施編制一定要依據工程招標文件的具體要求為基準,要仔細推敲、斟酌招標文件相關條款的具體要求,讀懂讀透,確保不丟項、漏項,尤其是分值較高、影響較大的項目。
1.2目錄編制要詳細,重點明確。目錄要反映合理的結構與順序,所有安全保證措施評分項目目錄中都要有明確的章節和內容,給評標人清晰明確的印象。
1.3對編制人員的要求。企業要組織強有力的編制施組的專業技術人員,其成員要做到專業齊全、施工經驗豐富,要有安全生產管理、安全防護方面的專業人員,還要有機械、設備、臨時用電、保衛消防等方面專業技術人員。
1.4重視踏勘現場。施組編制人員通過踏勘現場,對擬建項目周邊環境、前期準備狀況有準確把握,如現場臨水臨電情況,是否有架空高壓線路,是否有重大危險源等。若前提不明,安全技術措施只能是無本之本。
1.5編制人員要深入了解施工管理方面現行國家法律、法規及本行政區域內地方標準或條令。要熟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的具體要求。
1.6安全技術保證措施一定要結合工程實際情況,通過綜合分析,制定有針對性、實效性、可操作性的安全施工措施,不能照本宣科、泛泛而談、空洞無內容,使之起到保證施工進度,確保施工質量和安全,科學、合理、有序地指導施工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