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單位領導和公安機關的指導下,全面負責內部保衛工作,總體把握保衛工作現狀,組織實施保衛工作總體目標分解、落實和監督、檢查,確保各項保衛措施落到實處。
2. 加強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單位內部保衛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動向,并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確保萬無一失。
3. 加強隊伍建設,根據單位對保衛工作的具體要求,制定對專職保衛人員的政治、業務培訓、考核制度,定期進行培訓、考核。
4. 抓好信息搜集上報工作,定期向公安機關報送信息,突發情況立即上報,重要情況親自報送。
5. 及時向單位領導傳達公安機關對內保工作的要求,及時反饋單位對公安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6. 完成教育部門領導和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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