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執行國家、企業安全生產法律以及廠的各種規章制度,在廠長、副廠長的領導下,做好本生產區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在本生產區,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嚴格定員定量,堅決做到任何地點,任何時間都不得出現超負、超量的現象。
三、禁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生產區若出現上述“三違”現象, 要立即制止和糾正,因而出現的事故,要追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四、加強生產現場管理,做到勤巡視、勤檢查、勤分析,發現事故苗頭和隱患要及時排除,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中。
五、做好安全檢查并詳細記錄,定期研究分析,總結安全生產中出現的新問題、新動向,把安全生產工作持續、健康的發展下去。
六、抓好本生產區內的職工崗位培訓工作。
七、若發生事故,立即保護現場,協助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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