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承擔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考核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及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 (二)承擔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起草安全生產地方綜合性文件、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安全生產規劃和制度;指導協調、分析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發布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安委會成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工作。
??????? (三)承擔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 (四)承擔無倉儲危險化學品、長期零售和臨時經營煙花爆竹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依法組織并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 (五)承擔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 (六)貫徹和組織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章、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 (七)貫徹實施國家煤炭行業和煤礦生產的方針、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技術標準;提出煤礦安全生產目標建議;監督管理全區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煤礦企業安全標準和生產條件、生產能力、井下定員管理情況、設備設施安全及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等規定的情況。
??????? (八)擬訂全區煤炭工業發展和煤礦安全生產規范性文件,參與制定煤炭生產開發規劃。
??????? (九)負責全區煤炭企業安全監管工作,指導、監督、落實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監督跟蹤整改事故隱患;提請區政府依法組織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負責組織全區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 (十)負責組織全區煤礦“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工作;組織貫徹國家、省和市政府關于煤礦瓦斯治理與利用的政策措施;監督檢查煤礦企業的安全費用提取和安全資金使用情況。
??????? (十一)負責依法整頓煤炭市場經營秩序,對煤炭經營活動進行檢查,對違法生產經營行為依法處罰。
??????? (十二)負責全區煤礦礦山設備檢測、檢驗情況的監督檢查。
??????? (十三)負責全區煤炭行業職工培訓工作;負責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調學,審核發放新工人崗前培訓資格證。
??????? (十四)負責全區煤炭行業技術進步工作;組織煤炭行業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的引進、推廣與應用,指導煤炭企業開展科技攻關活動。
??????? (十五)負責全區煤礦安全生產信息、煤炭行業綜合統計、經濟技術和市場信息發布任務。匯集和分析煤炭工業經濟運行動態和安全生產信息。
??????? (十六)負責監督檢查職責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組織職責范圍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和竣工驗收工作;審核申報礦井的關閉和報廢工作。
??????? (十七)承擔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 (十八)依法組織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生產安全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協助省、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煤管局調查處理較大以上事故。
??????? (十九)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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