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制訂電力、機械等設備運行的安全操作規程。
2組織對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防范措施,堅持做到“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3在編制技術培訓計劃時,應有安全技術知識內容。
4負責制訂化驗設備運行的安全操作規程。
5負責制訂各類應急處理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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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負責制訂電力、機械等設備運行的安全操作規程。
2組織對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防范措施,堅持做到“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得到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