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設置安全生產機構,配備專職安全員,并設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負責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事項及時做出決策,組織督促檢查實施。
2.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組織編制技術操作規程,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督促落實并檢查執行情況。定期對項目經理進行安全生產責任考核。
3.組織并督促各生產單位對生產操作工人進行施工工藝培訓和安全操作技術培訓。
4.負責安全設備等的技術鑒定,開展安全技術研究,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裝備。
5.參加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
6.按規定參加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7.在編制、檢查和評價生產計劃的同時,認真參與編制、檢查和評價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做好施工生產計劃與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銜接、配合,防止事故發生。
8. 堅持抓生產必須抓安全的原則,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施工生產,發現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的施工生產,應及時制止。
9.在生產中出現不安全因素、險情及事故時,要正確果斷處理,防止事態擴大,并通知有關主管部門共同處理,認真做好記錄。
10.組織本單位安全生產檢查。
11.負責采購(租賃)的各類材料、機械設備、架設工具及勞保用品等必須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且所附各項技術資料齊全有效,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國家或有關行業的技術標準、規范的要求。
12.負責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采購與管理,制定發放和使用制度,并嚴格執行。
13.參加進入施工現場的大型機械設備的檢查驗收。
14.負責對本單位所擁有的機電、起重、鍋爐、受壓容器等施工生產設備進行管理,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15.負責編制施工生產安全操作規程。
16.負責對施工生產設備的操作運行人員進行定期培訓、考核。
17.對嚴重危及職工安全的機械設備應會同技術部門提出技術改進措施,并付諸實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