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條例、法規,協助經理搞好安全生產,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負直接組織、管理、督促和檢查責任。
2、負責組織實施集團公司及客運公司安全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各項安全生產指標的完成。
3、對駕駛人員進行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把好新進、外聘駕駛人員的技術素質關。
4、定期向經理和安委會匯報工作,負責提出須由安委會研究決定的安全工作議題。
5、定期召開駕駛員安全例會、安全生產會議,抓典型推廣安全行車先進經驗。抓好安全管理基礎工作。
6、參加交通事故處理,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調查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總結經驗教訓,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事故結案后及時辦理索賠事宜。
7、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對重點部位,車輛出入庫檢查,車輛專項檢查,各安全崗位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糾正各種違章行為,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完成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