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認真貫徹執行環保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項目部環境保護管理規章制度。
2 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組織制定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保證必要的環境保護資金的投入。
3 貫徹落實項目部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召開環保會議,
研究項目部環保工作, 決定項目部環保工作重要事項, 組織解決項目部環保重大問題;參加重大的環保會議及環境安全檢查等活動,督促、檢查項目部各部門抓好環境保護工作、及時消除環境事故隱患。
4 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項目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環保工作。
5 及時、如實向當地環保部門和公司報告環境污染事故;落實“四不放過”事故處理原則,組織、參加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