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環境保護管理體制與任務
第一條?? 環境保護是保護人類賴以生存和從事生產的自然環境。公司的環境保護是公司生產的有機組成部分,公司環保和防治污染工作是公司經營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第二條?? 公司環境保護的任務是:在生產、科研、建設中合理利用資源、能源,防治環境污染,防止生態破壞,創造清潔、優美、安靜的科研、生產及生活環境。
第三條??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強化監督管理,做到生產經營和環境保護協調發展,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
第四條?? “保護環境,人人有責”,公司實行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各單位要切實把環境管理納入生產經營管理之中,即從計劃、原材料定額、能源、設備管理一直到經濟活動的各個環節都要有環保工作的具體內容和指標要求,并建立健全各級人員環保責任制,明確每位員工對防治污染,保護環境的責任。
第五條?? 公司環保工作實行“歸口管理、分工負責”的原則,公司成立以總經理任主任委員的環境保護委員會,負責公司的環境保護工作。環保管理部門在分管副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主管公司的環保工作,各二級單位、部(室)和人員按各自的職責條例搞好單位的環保工作,形成完整的環保管理體系。各有關單位、部(室)設置專職(或兼職)的環保員,由技術人員擔任。
第六條?? 公司員工有自覺遵守環境保護法規、保護環境的義務。對污染或破壞環境的單位和個人,有權監督、檢舉和控告,任何人不得打擊報復。
第二章? 環境保護職責
第七條?? 公司環境保護委員會職責
(一)審定環境保護規劃、計劃;
(二)審定環境保護管理規章制度;
(三)決定重大環境保護對策與措施;
(四)決定重大環境獎懲事宜。
第八條?? 環保部門主要環保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本行業及省、市的各項環境保護法規、標準和方針、政策、計劃,并對公司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
(二)組織制定環境保護規章制度和實施辦法。
(三)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環境保護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
(四)負責公司各項環境保護調查統計與上報工作。
(五)組織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的編制或預審批;參加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的審核及竣工驗收。
(六)依照《全國環境監測管理條例》,建立健全各級環境監測機構,組織開展環境監測工作。
(七)負責公司環境保護科研管理工作,組織或參加科研成果鑒定、交流和推廣環境保護先進技術和經驗,積極發展環保產品。
(八)參加環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糾紛的調查處理。
第九條?? 污染物排放部門職責
(一)認真學習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令和規定。對本單位環保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在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項目中,凡有“三廢”排放的必須貫徹“三同時”規定。根據“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切實解決污染治理。
(三)重點排污單位應建立健全本單位各項環保規章制度,并設一名專職(或兼職)環保員。
(四)各單位對已驗收交付使用的環保設施注意維護保養,保證正常運行,不得無故停運或擅自拆除,保證排放物符合國家標準。
(五)積極采用、推廣無污染、少污染的新工藝、新技術。對已造成環境污染的,本單位必須制定治理規劃,有計劃、有步驟的解決。
(六)造成或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單位,必須立即采取措施妥善處理,并將處理方案和結果及時報公司主管部門。
第十條?? 動力公司職責
(一)嚴格把關,凡“新、擴、改”工程,必須堅持“三同時”原則,即主體工程與污染治理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二)對上級和公司下達的環保工程項目,應按時保質完成;
(三)積極協助指導有關部門做好環保工程的基建施工。
(四)對地下排污管道和易造成污染物滲漏的地面、污水池等定期檢查,及時維修,保證不造成污染物滲漏。
第十一條?? 生產保障部職責
(一)在編制公司技術組織措施、更新改造時,按有關規定,同時編制環保計劃。
(二)在下達考核各項經濟指標時,應把環保工作列為考核和評定的內容。
(三)負責下達有關環保工程方面的非標沒計、制造計劃的安排。
第十二條?? 技術部門職責
(一)在制定公司技術發展計劃時,將環保技術作為主要內容之一。
(二)積極推廣應用有利于環境保護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開展清潔工藝、污染防治、綜合利用及環境監測技術方面的研究。
(三)負責公司較大治理污染項目的方案論證、設計等技術工作。在選用污染治理技術和設備時,須先進行科學論證,必須達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使用可靠、管理方便,避免二次污染。
(四)在布置和改進工藝作業線時,切實貫徹“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的方針。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改造有害有毒工藝、改善勞動條件。
第三章? 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與污染防治
第十三條?? 公司的環境保護必須納入公司總體發展規劃,并采取有利于環境保護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使公司的環保工作同公司生產經營協調發展。
第十四條?? 公司各單位應強化管理體制,認真執行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按工業清潔文明公司條件積極開展各項活動。
第十五條?? 公司重點排污單位嚴格按有關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六條?? 各單位應充分利用自己周圍的空地植樹、栽花或輔設草坪,綠化環境,改善工作環境,減少有害物質的污染。
第十七條?? 對廢水、廢氣、廢渣及噪聲等污染環境的有害因素,要貫徹“綜合利用,化害為利”的方針采取措施進行治理,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第十八條? 各單位維修設備、車輛及清洗機件后所剩廢油,應由油庫保管員統—回收利用,嚴禁倒入下水道。
第十九條? 各單位所用的切削液、清洗液,在更換時,應先把舊液中的油污、砂輪磨的鐵屑等雜物清理干凈,方可將舊液排放。
第二十條? 空壓機排氣時排出的廢油以及氣包排出的廢油要回收利用,不得隨意排放。
第二十一條? 有毒氣、粉塵散發的作業場所,都應采用密閉的生產設備和工藝,同時要安裝通風、凈化、吸塵和回收裝置。其塵、毒的排放濃度要達到國家標準。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在生產中產生的廢鋼屑、鐵屑要及時清理。
第二十三條? 鍋爐產生的爐渣,要及時清理,不得亂堆亂放。
第二十四條? 各單位的除塵器應定期清理,將積塵送往指定地點,嚴防造成二次污染。
第二十五條? 公司內各單位的振動、噪聲點,都應采取減振、隔聲和消音措施,使噪聲值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
第二十六條? 能產生噪聲和煙氣的機動車輛,都應采取必要的消聲和消煙措施,避免造成污染。
第二十七條? 工業用水量多的單位和工序,都要采用循環用水,保護水資源。
第二十八條?? 凡因不嚴格執行公司各項制度而造成污染事故或受到市環保部門收費或罰款的,要以適當比例從責任單位扣除這部分收費和罰款,同時追究領導責任,并根據情節給予行政或經濟處罰。
第二十九條?? 對在環境保護方面努力鉆研,積極進行技術革新和技術改造,開展綜合利用,減少污染的單位和個人,成效顯著的,公司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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