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各單位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加強對生產現場監督檢查,嚴格查處違章指揮、違規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要求礦級領導科隊長輪流現場帶班,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能力,減少事故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基礎管理,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加大反“三違”和隱患整治的力度,遏制和有效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應急職責履行情況檢查制度》,對本礦礦級領導、科隊長以及本礦全體員工,特別是兼職礦山救護隊實行職責履行情況檢查,對員工的檢查情況進行公布,對職責履行到位的員工進行經濟獎勵,對履行不到位的員工提出批評,而且要說出對未履行的地方,要求下次改正,還有情節嚴重的員工按本礦《員工獎懲制度》規定進行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并且在本礦黑板報上進行曝光。
二、本礦對礦山救護人員應急職責履行情況進行檢查時,重點檢查下列內容:
1、是否有對礦山救護裝備進行定期保養。
2、是否參加兼職礦山救護隊的各種業務、技術、體能訓練。
3、是否對礦山救護裝備熟悉應用。
4、是否對井下所有巷道進行檢查(兼職礦山救護隊員工必須熟悉井下所有巷道、每個工作面)。
5、是否做好礦井職工自救與互救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