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生產環節的檢驗人員,應按產品圖紙,技術標準和工藝規程的要求進行檢驗,合格產品,由檢驗人員簽章后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產品不得流轉。
2、各生產環節的檢驗,均須強調“首檢”,加強“巡檢”,嚴格“完工檢”。
(1)、首檢:凡加工改變后的首件,均須進行檢查,首件檢查應由操作者自檢合格后交首檢,首檢合格,方準成批加工生產,檢驗員應對首檢后的零件負責。
(2)、巡檢:在生產過程中反復進行、檢驗員每班至少巡檢兩次,做好巡檢記錄,并對巡檢結果的零件負責。
(3)、完工檢:工序終結,零件去盡毛刺。檢驗時應作好檢驗記錄。
3、凡跨部門加工的工序(零件)須憑加工部門檢驗人員在工藝單上簽字,否則,不得流轉到下道。
4、發現生產過程違反工藝規程,檢驗員應及時勸阻,若該行為為嚴重影響產品質量且勸阻無效,發現人有權予以制止并立即報告領導。
5、在生產過程中,對按規定應做而沒有做好“自檢”的產品(零件),班組長要負全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