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策劃部主任是本部門安全第一責任者,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技術監督等工作負 全面的領導責任。策劃部副主任對本部門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技術監督等工作負 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有關電力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
3.負責在編制本單位年、季、月度生產工作計劃時,把“反措”、“安措”、“事故防范對策”、 “安全大檢查整改項目”,列入必保計劃項目、落實費用,督促實施;
4.外包工程簽訂合同按《合同法》執行,并按《安全生產法》嚴格審查承包方的資質、施工人員素質及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的能力,合同中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由于對外包單位資格審查不力,將工程項目發包給不具備電力行業施工能力的單位施工而發生事故,視情節承擔相應的責任;
5.對本單位設備檢修工作檢查指導,并負責組織檢修項目、工藝質量要求、施工安全措施和 技術組織措施的審查與落實。做好檢修三級驗收及設備評級鑒定;
6.負責解決有關技術問題,對技術問題處置不力或貫徹“反措”不力,導致事故發生,應根 據情節承擔責任;
7.對審核的規程制度及各種系統圖、設備零部件制造圖等,應確保其正確性和完善性。并經 常檢查規程制度的執行情況;
8.參加事故、障礙的調查分析,從運行方式、 規程制度、運行技術管理、設備完好狀況等 方面查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做到“四不放過”;
9.參加廠月度安全生產分析會議和季節性安全大檢查及定期專業檢查,針對存在問題提出技 術和管理方面的整改措施,并督促執行。負責有關技術監督工作,并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安全大檢 查的驗收、評比工作;
10.協同生產部門搞好職工的技術教育、安全教育,提高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11.對本單位設備加強管理,督促維護保養工作,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12.指導生產技術管理、技術監督等方面涉及安全的工作,杜絕由于控制不力而造成的危害。 對計量器具、固定資產等加強管理。督促各部門對儀器、儀表定期進行安全檢查、試驗,不符合 要求的儀器、儀表禁止使用。并負責對用于安全防護方面的計量器具實行強制檢定;
13.負責編制本單位環境保護治理的年度規劃,搞好本單位粉塵、噪音等的監測、試驗工作, 超過國家標準時,提出處理意見,并督促措施項目的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