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掌握重點安全生產和重點工程情況。
2、掌握礦井供電、通風、(供)排水、提升運輸、采掘工作面等動態情況。
3、掌握巷道貫通、初(末)次放頂、過地質構造、采面安裝(拆除)、停產檢修、大型設備檢修、恢復生產、重點工程等情況。
4、詳細記錄相關工程進展和技術措施落實情況。
5、做好安全監測監控、工業視頻監控等系統的聯合值班值守工作。
6、掌握安全監測監控系統、井下人員定位系統、工業視頻監控系統動態情況。
7、掌握壓風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聯絡和緊急避險系統的運行情況。
8、系統發生報警后,立刻采取措施協助相關職能部門處理安全隱患,并做好記錄。
9、賦予調度人員在遇到險情況時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的直接決策和指揮權,在接到事故和突發事件時必須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危險區域人員按避災路線撤離并根據事故性質組織搶險救援;詳細記錄上述事故的接、報警,發生時間、地點、經過及現場處置情況。
10、以上級下達的安全生產文件、通知、通報、傳真等,要做好登記、簽收、報送及處理工作,記錄接收時間、單位名稱、文號、主題內容、接收人、領導批示、處理情況,下發或轉發時間、接收人等內容,做好文件的分類存檔工作。
11、調度人員要經常深入生產現場,調查研究,及時協調解決相關問題,并做好下井(現場)記錄,記錄時間、地點、現場情況,發現的問題、處理情況等。
12、調度人員下井每人每月不少于5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