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全面推進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規范
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管理,強化安全基礎管理,改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標準化持續改進和不斷提高,根據國家、行業的有關規定,結合集團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通過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提高生產裝置、設施、設備的技術水平,全面促進企業安全生產保障水平。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所屬地面生產經營企業。
第二章 職 責
第四條 集團公司、二級公司參照《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AQ/T 9006—2010)及行業制定的《安全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分細則》,
結合行業、企業實際,制定《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規劃》和《安全生產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分細則》,并組織評級驗收。
第五條 生產經營企業制定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方案,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并動態管理。
第六條 集團公司每半年對二級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進行一次
指導、考核;二級公司每季年對所屬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進行一次指導、檢查、考核;生產經營企業每月進行一次自查自糾。
第三章 實 施
第七條 各單位做好宣傳教育工作,使全體干部職工充分認識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的重要性,熟知各要素及相關內容要求,做到全面參與。
第八條 實施過程中要編制工作計劃,保證人力、物力、財力,并
對階段性工作定期進行分析、總結,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開展,完成標準
化建設工作。
第九條 創建工作,要抓規范、抓過程、抓實效;對達到標準化一
級的單位要重點抓鞏固、二級的單位著力抓提升、三級的單位督促抓改進;對未開展標準化創建工作的單位,抓指導、抓促進、抓達標。
第四章 考 核
第十條 集團公司、二級公司、全資及控股企業建立完善安全生產
標準化考核機制,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考核、評比工作;對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按時達標的單位可自行獎勵。
第十一條 考核評比要嚴肅、認真,不走形式、不走過場,樹典型,
進行獎優罰劣。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二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