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1、公司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領導小組兼任責任追究小組,負責對質量標準化管理責任進行追究。
2、責任追究小組對各單位的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每月進行考察,對沒完成規劃目標的單位進行責任追究。
3、對各單位和個人進行責任追究時要提出對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處罰意見,處罰意見要在安全質量標準化、精細化管理例會上進行通報。同時要查明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未完成的原因、汲取的教訓等。
4、受到處罰的單位和個人要寫出改正措施,并按要求期限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
5、處罰意見要進行歸檔保存,要與個人的工作業績、績效考核等掛鉤。
